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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布考试成绩1个月以内允许就未通过项目之成绩申请复议。
二、由参加考试本人提出复议申请。
三、复议申请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四、复议内容包括:
(一)考生相关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二)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三)是否有漏评;
(四)小题失分的统计是否有遗漏;
(五)试卷总成绩的统计是否准确;
(六)试卷总成绩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五、成绩复议不重新评阅试卷。
六、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议范围之内。
七、考生不得查看试卷。
八、本协会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复议项目的试卷进行复核、审查。
九、本协会在复核、审查并得出结论后15个工作日之内将复议结果通知申请人。
十、复议结果表明申请人申请复议项目应为合格、该申请人通过资格考试时,由本协会向申请人补发《成绩合格通知书》。
十一、复议结果维持原状时,全部复议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申请复议方支付;反之,全部复议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本协会承担。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