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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考场纪律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发布时间 : 2020-07-09       [浏览次数: ]

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一) 参加考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 参加考试人员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准考证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前角以便核验。

(三) 参加考试人员在参加可参阅标准的开卷考试时,需自行携带指定的考试标准,考试现场将不再提供。参加考试人员所携带的标准内不可夹带其他任何资料,标准不可做标记、涂写。

(四)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拍照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 参加考试人员在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

(六) 参加考试人员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未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的答案,均视为无效答案,不记成绩。

参加考试人员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七) 参加考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八)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参加考试人员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能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九) 参加考试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辅助图册、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十)开始考试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前10分钟停止交卷,学员应留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允许其离开时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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