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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修订、调整。同时,为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市场监管总局拟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征求意见稿)》,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附件: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征求意见稿)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征求意见稿)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征求意见稿)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