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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管理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与技术进步,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协会《章程》和《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制定本工作管理规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二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是协会组建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归口管理协会的团体标准工作, 团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秘书处。
团标委根据各专业领域和行业发展需求,设立相应的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组”)。
标准化工作组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依托会员单位设立日常办事机构(标准化工作组秘书处)。
第三条 团标委负责团体标准的规划、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相关政策的制订、标准化工作组设置、团体标准批准等。
团标委秘书处负责团标委的日常工作。
标准化工作组负责本专业领域内团体标准的规划、立项审核、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工作。
第四条 团标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专业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协会理事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由协会副理事长或在行业内拥有较高声望的相关会员单位领导成员担任;
专业委员由各标准化工作组所推荐的在行业中拥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成员组成;
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任或连聘。
第五条 团标委委员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团标委负责组织开展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审批标准化工作组提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标准化工作组负责本专业领域内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团标委下达工作任务,根据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策划专业领域内团体标准体系,制定本专业领域内团体标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管理办法》。
第七条 依据《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组织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与有关标准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八条 负责团体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对已颁布标准所涉及的问题或咨询提出处置意见。
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完成团体标准的公示、通报等工作。
第十条 组织参加有关国内、国际组织的技术会议,开展标准化交流活动等,了解、收集和分析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第十一条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开展与标准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工作内容不得损害协会和团标委的权益。
第十二条 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与标准化有关的工作。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团标委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各标准化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适时召开工作会。
团标委的相关决议需经2/3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的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协会秘书处财务有关规定,经费管理执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参加团标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在制度管理、规划建设等团标委的重大事项中享有表决权。
在审查标准和讨论工作时,可以自由阐述见解,并可保留意见。
第十六条 参加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团标委委托的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 遵守团标委的工作规则和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团标委的决议。
积极参加、宣传和推广团标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按时完成团标委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无法履行或不履行职责的委员,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已发布的团体标准,其解释权归团标委。
第二十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英文Community Standards Committee of CASEI,简称CSCC。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团标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经团标委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