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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英(3702***********442)执业记录
日期 | 类型 | 工作单位 | 公示项目 |
2013-08-21 | 初始 | 榆林市衡威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UT-Ⅲ,MT-Ⅱ,PT-Ⅱ |
2015-01-07 | 变更 | 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RT-Ⅱ,UT-Ⅲ,MT-Ⅱ, ,PT-Ⅱ |
2020-11-05 | 追加 | 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RT-Ⅲ,UT-Ⅲ,PT-Ⅲ, |
2021-04-09 | 变更 | 华东(青岛)海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RT-Ⅲ,UT-Ⅲ,MT-Ⅱ,PT-Ⅲ |
2021年4月20日,刘淑英本人向协会投诉,2021年4月9日变更公示是由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资料,变更至华东(青岛)海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并未经本人同意,且本人未签署公示申请表。
经查,刘淑英本次变更手续齐全,符合执业公示办理条件。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条件第四款,与执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我协会于4月23日至6月17日期间,要求华东(青岛)海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刘淑英在职证明,该单位并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佐证,只提交了注销申请。
现我协会决定:
1、取消刘淑英在华东(青岛)海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变更注册记录,注销其执业公示。
2、为维护执业人权益,刘淑英再次进行单位公示时,需要本人到我协会现场办理。
3、华东(青岛)海洋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记入失信记录,再次办理初始、变更公示时需要法人及执业人同时至我协会现场办理。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