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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协[2023]秘字第46号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积极落实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特设发〔2022〕5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检验机构之间的比对交流,帮助各机构找差距、补短板、学先进,强化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检验机构的公益保障水平。我协会拟开展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其他检验机构交流实训活动。现征集2024年度特检机构交流实训参加单位,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实训时间
交流实训实施时间2024年全年,每批次的交流实训时间为2至6个月。
二、交流实训方式
1、由派出单位派出交流实训人员,到接收单位,参加接收单位的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交流实训人员在交流实训期间,全职参加接收单位的有关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再参加派出单位的有关工作。
3、交流实训期间,交流实训人员的管理归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但以接受单位为主。
三、接收单位的条件及要求
1、有意愿接收其他单位的交流实训人员到本单位参加相应的工作;
2、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质量管理、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信息建设等方面,至少某一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为交流实训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有意愿接收交流实训人员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种设备检验机构交流实训接收单位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1)。
四、派出单位报名要求
各检验机构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派出交流实训人员到其它检验机构学习检验检测技术、质量管理、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信息建设等,并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交流实训派出单位报名表》(见附件2)及《交流实训人员简历表》(附件3)出的交流实训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单位重点培养并有明确业务方向,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专业技术骨干;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能力,在相应工作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
4、需要从事现岗位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5、特殊岗位应符合接收单位提出的持证上岗等特殊岗位要求。
五、费用
交流实训人员在交流实训期间的具体保障工作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负责。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原则上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派出人员在接收单位互训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一般由接收单位承担。
六、报名要求
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为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会员),请于2023年11月31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并发送至邮箱:panlin@casei.org.cn。邮件主题为“交流实训”。
七、计划及实施要求
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必要时与有关检验机构沟通协调,形成年度交流实训计划,并发至有关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推进计划的实施。
交流实训的具体要求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实训管理办法》(见附件4)。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琳
联系电话:010-84273553
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交流实训接收单位报名表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23年10月10日
开户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0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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