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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工委会函[2023]第13号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更好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交流,推动特色企业共享管理经验、技术创新、文化建设,学习了解无损检测新技术,根据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拟定于2023年11月开展本年度第二次机构间考察交流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自荐和举荐,工委会最终推选出6家单位作为本年底第二批考察学习对象,其中,包括综合检验机构1家、制造厂2家、A级无损检测机构1家、C级无损检测机构2家,具体考察对象与时间安排见表1。考察对象详细情况介绍见附件1。
表1 考察对象与时间安排
组别 | 被考察机构 | 所在地 | 级别 | 考察时间 |
第一组 |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宁波市 | / | 11月21日 (20日报到) |
宁波市劳动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C | 11月21日 | |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A | 11月22日 | |
第二组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自贡市 | / | 11月23日 (22日报到) |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德阳市 | / | 11月23日 | |
成都熊谷油气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C | 11月24日 |
二、参加交流的机构
各检测机构从即日起自愿报名参加交流学习活动,每个单位仅限1至2个名额。原则上应是总经理或质量负责人。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报名表见附件2。
三、考察交流内容
1、无损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
2、检测机构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应对措施。
3、考察学习机构的经营特色、管理特点、企业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及发展规划交流等。
4、参加活动的机构就企业管理等方面交流互动。
5、其它相关内容。
四、考察活动纪律
1、考察团成员要服从指挥,统一安排,严守考察纪律,按时参加考察交流活动,严禁私自离团。
2、考察团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高效出行,简化过程,注重实效。
3、考察交流期间,考察团成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4、考察交流期间,考察团成员要遵守考察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安排。
5、考察交流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赌博,严禁发表、传播不当言论。
五、其它事项
1、考察结束后,交流报告将在协会官网公布。
2、交通食宿费用由参加交流机构自付。
六、联系方式
欲了解其它情况,可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 系 人:金萍
联系电话:010-59068806
传 真:010-8427356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邮 编:100029
附件:1、考察对象情况介绍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